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2022年) | ||||||
序号 | 具体职责 | 业务事项 | 信息类别 | 内容标准 | 公开时限 | 公开形式 |
1 | 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明确本委法定职责、内设机构、所属机构 | 法定职责、内设机构、所属机构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责; 【内设机构名称】 【职责】 【联系方式】 【所属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职责】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2 | 财务工作 | 编制部门预算、决算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算公开】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其他事项公开】 【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其他事项公开】 (具体公开内容根据区财政部门要求) |
根据区财政部门要求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3 | “放管服”工作 | 根据市、区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本委职责,梳理确定本委相关事项 | 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按照区审改办统一规范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4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 |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 每年1月31日前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5 | 编制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 形成足彩胜负14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 | 规划计划 | 规划纲要全文 | 规划编制完成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6 | 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总结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并制定下一年度计划。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告 | 区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 经区人大批准后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7 | 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投资建设项目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不含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生效日期】 【许可有效期限】 【许可机关】 【其他】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8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不含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 | 行政许可 | ||||
9 | 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拟定相关政策 | 产业政策 | 【奖励】【补贴】【支持范围】【申报流程】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10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 | 对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项目备案证明 | 权力清单 (其他职权) |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依据】 【实施主体】 【流程图】 【监督方式】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11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项目备案证明 | 权力清单 (其他职权) |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依据】 【实施主体】 【流程图】 【监督方式】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12 | 组织协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 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研究拟订指导管理本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措施、办法等草案,报区政府审批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全文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13 | 组织协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 对本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核准事项执行、招标公告发布,以及本区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 行政处罚 | 【被处理当事人名称】 【处理原因】 【时间】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14 | 负责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审查通过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 其他职权 | 【事项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生效日期】 【许可有效期限】 【许可机关】 【其他】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